人人爱问桃乐丝第二季:有关阅读1
一是心境,二是习惯,三是速度。
浮躁的时候是看不进书的。我就是最好的例子。高中时每天哪怕上八节课还要晚自习,每天剩下的大概3-4个小时过去,是可以完全静下心来读完将近一本书的(而且吸收得还不太坏)。通常两天可以把一本书读个1-2遍,如果不是借来的书,边上会有一些笔记。于是,三年下来是可以列出个挺长的书单的。我觉得当时主要是心静,心境单纯,就是觉得读起来越读越有意思,习惯了读,不读不舒服。但现在浮躁了,容易出现买书如山倒,读书如抽丝的现象,哪怕放我一整天呆在窗边读一本纸书,不太厚,也很难当天读完。往往是读了十几页就会想:诶要不推一下这个段落吧,推一下这个句子吧,然后就不小心被推特俘获出不来了!(我也赞同少上网就能多读书。)
习惯上……如果你觉得读书是很痛苦的事儿,那逼你也没用,对吧。如果你觉得没有时间读书,往往是习惯上的问题。有人可以每天早起一小时读书,然后上班去;有些人是晚上临睡读两小时书,然后睡觉;我呢是地铁上必须手上有书,不然觉得无聊透顶受不了,飞机上是没书不舒服,尤其在偶然(灰常灰常偶然!)约了人要等的时候(是,我承认多数时候是别人在等我XDDD),也必须手上有书可翻……如果你手袋里(OK,宅男们的书包里)一直就有一本最近在读的书,那么你应该会很有动力赶紧读完,好换一本轻点儿的(或者封面更漂亮点的,或者…… whatever!)。
速度上……读得快当然效率会比较高,同样时间里你可以读掉更多书。托尼·巴赞的《快速阅读》挺好看的,推荐给你试试看吧。基本大意是尽量扫读,不要唇读,慢慢训练自己能够一目两行,一目三行……长此以往,有一天你就会发现,忽然自己好像有到了一目十行的境界诶~~[暗爽] 这样,你读书的热情就应该会更高了,因为你发现你已经驾驭了读书这件事儿。
例牌谈论读书要推荐这本: 《如何阅读一本书》(虽然它更注重内容的吸收和理解,但我觉得不建立在吸收和理解甚至还有思辨之上的快速阅读,都是无意义的)。
說難不難,說簡單不簡單。
要求自己不看完手頭買好了的這本的話就不許買下一本,這樣就夠了。
(然後每次都要在書店裡跟上帝說啊原諒我吧就再買這麼一本,就這麼一本!)
私下认为缺书店必然是第一位的。(当然也包括了各种各样的个人情愫)
下来是六月书屋。它可爱的地方可能恰恰在于大家往往对它知之甚少。
博尔赫斯有味道,虽然偶尔曲高和寡。
学而优、唐宁,大店仍然能够保持风格,也推荐。
当然联合书店很有意思,但趣味不如缺书店。
英文书店方面同样推荐New Page 跟联合书店的楼上其中一区。
如果来缺书店,可以约我同路。问路电话:020-38800816
我的情况如下:
速度从快到慢
在电脑上看不太费脑力的电子书>不太费脑力的纸书>稍微费脑力的纸书>稍微费脑力的Kindle书>费脑力的纸书>费脑力的Kindle书>费脑力的电脑电子书
做笔记时间不计。如果加上笔记时间,纸书仍然是王道。
- 你会选择直接在IPAD上出版的杂志和书籍吗?没有实体版。
不。我爱纸书。我不舍得。而且纸书给人的触觉和书香,是虚拟书怎么都无法比的。我是老派人。
